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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枣庄市各区县教育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帮扶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年06月15日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接学工处通知:

为提高学生实践锻炼能力,协助枣庄市区县资助管理中心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14]25号)通知精神,我校将与我市区县资助管理中心建立“校县结对”帮扶活动。我校拟在大学生中征集志愿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志愿者招募原则

1.属地原则:志愿帮扶单位主要是枣庄市市中、薛城、峄城、台儿、滕州、山亭五个区县资助管理中心,参加志愿活动的学生,以实际居住区县生源对象为主,如:参加薛城区资助管理中心帮扶活动的学生为居住在薛城区的学生为主。

每个区县拟安排两位大学生志愿者以及两名替补志愿者。

2.择优原则,此项活动是展现我校学生风采的窗口,参与志愿活动的学生,主要以认真负责、自律自信、吃苦耐劳的优秀学生为选择条件,获得过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优先安排。

 

二、志愿活动安排

1.暑假前招募符合条件的志愿者;2.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每个区县确定两名志愿者,并填写相关推荐表格,618日前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06室;3.学校进行择优选择,暑假前确定12名志愿者及12名替补志愿者,进行相关安全培训和纪律要求;4.将大学生志愿者相关信息与我市各区县相关责任人进行对接,建立联系;5.7月底进入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志愿帮扶活动,具体活动时间以实际工作需要为主。

三、相关补助

根据学生在区县资助管理中心表现及考勤情况,发放交通及伙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20元,交通补助为100元。

三、相关管理

大学生志愿者具体服务时间段由各县市区具体安排和管理,我校将进行相关调研活动。

四、志愿活动要求

贷款工作人手少、工作量大,面对的均是家庭经济困难对象,大学生志愿者要以责任、耐心、爱心为主要工作原则,珍惜这次实践锻炼的机会,协助区县资助管理中心做好贷款工作,体现我校学生乐于奉献的精神风貌和道德文明风范。

附件:枣庄学院大学生志愿者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