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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期间有关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学校通知,今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时间:10月1日(星期日)至10月8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10月5日(星期四)的课;10月9日(星期一)起上班、上课。为了保证放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班级要在放假之前,召开主题班会,对班级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交通安全、防溺水、饮食卫生、森林防火、网络诈骗及在边坡、河流、湖泊、铁路等沿线附近的安全防范的教育,要求学生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纪律和规则,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特别要和学生强调:

1.外出要结伴而行,严禁乘坐黑出租,不得乘坐无营运资质的车辆;

2.要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假期外出兼职学生注意识别学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止上当受骗,尤其是谨防被骗入传销组织;

3.要结合发生的电信诈骗案件,教育学生掌握防诈骗常识;

4.教育学生不到未经开发的偏远险陡的地方游玩等。

各班要制定双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并告知学生应急预案处置流程,确保一旦有意外情况发生,应急预案能够第一时间启动,做到学生、辅导员、学院主管领导信息互通,人员及时到位;同时,放假前要组织一次教室、宿舍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同学们安全、愉快地过好双节。

二、未经学院同意,严禁学生会、学生社团、班委会等学生团体和学生干部组织在校学生外出旅游活动。凡未经批准私自组织的,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由组织者或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以“双节”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各班要结合新生教育、中秋国庆节日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节日活动,让他们度过一个难忘的中秋佳节。节日期间,辅导员要深入留校学生,主动及时了解学生的假期学习生活安排,积极引导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

四、放假期间要做好学生的去向审查和晚查寝制度,对学生的去向、联系方式、返校时间等信息要造册登记备查,放假期间安排专人每晚23:00进行宿舍检查,了解学生在校情况,每晚向学院有关领导汇报。同时要高度关注留校学生夜不归宿、通宵上网等现象,要将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传达到每位同学,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证学生宿舍人身、财产安全,严禁违章用电和使用违章电器,严禁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严禁在校园内酗酒、打架。各学院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五、加强双节假期值班。节日期间,学院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值班人员要深入学生公寓,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做好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学生中的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夜间值班签到正常进行。

六、加强假期前后学风管理。要向全体学生作出纪律要求,严禁学生无故提前离校和推迟返校,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除不可抗拒原因)要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工作干部做好课堂检查,对于无故旷课的学生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各班要将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学生教育管理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并及时传达到全体同学,让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祥和的假期。

                          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