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目的
1、全面熟悉幼儿园的保育与教育工作,提高独立管班与带班的能力,为毕业后从事幼教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能够自觉运用学前教育、教学理念分析、设计和组织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在实践中不断更新观念,提高从教能力。
3、增进对幼儿的了解与认识,乐意亲近幼儿,热爱幼教事业。
二、实习要求
1.能独立组织安排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并能独立制定幼儿一日活动计划和学期教育计划。
2.实习过程中,充分体现学前教育理论结合实际的原则,把所学的理论知识和相关技能应用于实践教育活动中。
3.结合个人毕业论文选题,完成基本的实践调研工作。
三、实习领导小组与指导教师
1.领导小组:
组长:何芳、焦爱民
副组长:傅金兰、宋明峰
2.指导教师:朱梅、吴全会、王保中、高建凤、安洪涛、赵英芳、刘贵宝、朱海荣、公长伟、任锐、焦晓玲、徐文娟、任海涛、刘钊、陶宇、徐愫芬、邹丽娟、韩茜、田营、王一小、孙逊、周玉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
四、实习方式
实习采用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的方式,不参加考研的同学进行分散实习,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应定期与学生、实习单位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实习进展情况,加强指导,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考研的学生参加集中实习,实习指导教师应跟队(班)指导与管理。
五、实习日程安排
2014级本科1、2班 校内实习2017.6.11-6.24;2017.9.3-9.10;
2014级本科1、2班 校外实习2016.9.11-12.23
2015级专科1、2、3班 校内实习2017.9.3-10.28
2015级专科1、2、3班 校外实习2016.10.30-2018.1.7
2016级专升本1、2班 校内实习2017.9.3-10.28
2016级专升本1、2班 校外实习2016.10.30-2018.1.7
1.进行实习动员,按实习单位划分实习小组,确定指导教师和实习小组组长。
2.根据分工,各实习小组安排校内试讲。
3.带队教师带领实习学生到实习单位报到,并与有关人员座谈,了解幼儿园基本情况,协商实习生工作安排事宜。
4.根据幼儿园安排,进行教育实习,参加幼儿园教师的业务活动。
5.整理个人实习材料,由实习指导教师填写实习鉴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各实习小组组长检查小组成员实习材料,返校报到后提交实习材料。
6.分散实习的学生在离校前需向班主任提供:《单独外出实习申请书》,《实习单位接收函》,《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单独外出专业实习管理协议书》。外出实习时携带枣庄学院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实习介绍函》。
六、实习考核
实习结束时,每个实习生要递交:
1.一篇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学前教育实习报告(2000字以上,手写,用本院教案纸)
2.两份幼儿一日活动计划(手写,用本院教案纸)
3.两份教育活动设计(全校统一的教案纸)
4.三篇实习日记
5.实习鉴定表(实习教师提出建议)(盖章)
同时,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实习报告的质量以及考核结果等,评定实习成绩,给予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优等率不超过20%。同时做好实习总结工作,并将学生实习成绩、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等资料交学院并按规定存档。
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
2017-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