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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专业集中实习工作顺利开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7:10 [来源]: [浏览次数]:

9月10日-11日,枣庄学院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们迎来了他们专业生涯中的重要环节——集中实习。在学院的精心组织下,学生们顺利入园,开始了他们在幼儿园的实习生活。

学院高度重视实习工作,实习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环节,对于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实习工作严格遵循《枣庄学院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和《枣庄学院实习生守则(试行)》的指导原则,旨在通过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提升其专业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学院领导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详细的实习计划,特别强调实习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教师们深入实习一线,确保学生实习质量。为了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提前与各实习幼儿园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与协调,确保了学生们的实习和住宿条件。

在本学期实习中,学生们被分配到枣庄市实验幼儿园(二幼园)、薛城区第二实验幼儿园、金色阳光幼儿园、峄城区实验幼儿园以及台儿庄区实验幼儿园等单位,实习单位为学生们提供了便利的住宿环境,确保他们能够安心地投入到实习工作中。在学生入园当天,教师们亲自送学生到各个实习幼儿园,并与实习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了实习环境和实习要求。

学院强调了实习期间的纪律,要求学生们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在专业指导老师的带领和幼儿园教师的协助下,积极参与幼儿园的日常教学活动,包括课程设计、教学实施、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等。实习指导老师会定期到实习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及时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实习质量,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外,学院还特别强调了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们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实习指导教师们在学生入园初期,定期与学生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心理状态,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学院要求教师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通过本次集中实习,不仅为学生们提供了宝贵的实践机会,也加强了学院与实习单位之间的合作,为学生们的专业成长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学院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实习管理体系,为培养更多优秀的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做出更大的贡献。

 

 

供稿人:徐文娟

编辑人:王    芮

审核人:傅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