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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举办“我的校园,我的家”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年04月16日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活动宗旨
     “用心灵捕捉、用影像赞美,秀出学校的与众不同,说出心中的无限感恩、美好展望”,一场以展示校园风采为主题的“我的校园,我的家”DV大赛。 运用手中的DV、手机或数码相机,秀出枣庄学院的独特风貌、文化内涵,展现出对生活的热爱!可个人参赛或组团参赛,可制作展示学校辉煌历史、文化底蕴、教育理念、大师风采、学子风貌、校园风光、宿舍生活等校园特点特色的视频短片或视频相册。
二、组织单位
主办:枣庄学院校团委
承办: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团总支
参赛对象
枣庄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三、作品题材:  
1)校园宣传纪录片:展示学校辉煌历史、文化底蕴,教育理念、大师风采、学子风貌、校园风光以及其他一切足以表现学校优秀风格的内容。 
2)精彩生活类:寝室生活、party、集体活动、游戏、个人MV、艺术表演,反映真实多彩的个性生活。 
3)故事情节类:我扮演至尊宝、你扮演紫霞仙子、他扮演唐僧,可以翻拍、改编一些精彩的影视、曲艺、小说、故事等中的精彩片段或对原创故事、情节进行拍摄。 
4)公益广告类:反映各项公益事业,突出"公益",包括道德、环保、健康等。 
5)文化艺术节类:与文化艺术节“奥运、传统文化、求索精神”主题相符,能展现新一代学生的生活现状和精神风貌。题材包括新闻类、人物类、纪录类、故事类等。 
6)其他类:艺术片、创意片等等。
四、作品要求
1)作品要围绕主题,内容积极向上;
2)参赛者可使用手机拍摄、DV拍摄(可拍摄的数码相机),可配背景音乐或旁白(旁白以汉语普通话为主要发音语言); 
3)作品时间应控制在3-15分钟。优秀的作品,时间可以适当延长,请附超时理由;
4)作品上传格式不限,但分辨率要清晰,要求表达准确; 
5)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6)在其他类似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比赛(请注明作品以前获况)。          
7)作品以文件夹形式提交:个人信息(姓名、院别、专业、班级、性别、联系方式),可以个人参赛也可集体参赛。
作品提交
上交作品时间:58-16日下午140017:00
上交作品方式:
1、将作品送到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学生会办公室(理工楼  
三楼2322)或院团委办公室(2311
2、电子邮箱提交:发送作品至:852252019@qq.com(主题填写姓名以及个人联系方式)
六、评审时间、方式及结果公布
1、时间:初赛:521
                决赛:528日;
                决赛地点:多媒体8403
2、方式:初赛将筛选出优秀作品,结果将会通知到个人;
                决赛将由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3、评审最终结果将在校网站公布。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
一等奖:奖金200+证书
二等奖:奖金150+证书
三等奖:奖金100+证书
联系人:
葛慧堂 18363265915675916
孙文静 18363268377678377
 
 
                                       
枣庄学院校团委        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团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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