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枣庄学院一线教师教书育人实施方案》《枣庄学院专业课程、文化课程、素质课程、美育课程“课程思政”育人实施方案》要求,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激励青年教师认真钻研教学业务,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特设立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首届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如下:
一、参评范围
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体在岗专任教师。
二、评选原则
本着公正、公开的原则,标准从严,不预设数量。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教学态度端正;
(二)教学内容丰富,理论联系实际,重点突出,多有创新;
(三)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技巧娴熟;
(四)能有效利用各种教学手段辅助教学;
(五)教学安排合理、方法得当,教学材料齐全,教学效果好。
四、评选办法
(一)除进修、访学、产假的青年教师按自愿原则报名以外,其他在参评范围内的所有专任教师均参加评选活动。
(二)各教研室要充分重视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的评选和推荐工作,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要通过评选工作在教师中倡导钻研教学的风气,使广大教师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以切实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
(三)申报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需将《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申报表》(一式两份)、课堂教学观摩课教案(一式两份)及相关教学课件(一式两份)、《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在11月6日前以教研室为单位报送院办效志刚老师处。
(四)11月9-10日院教学督导组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核,初审通过后提交学院评审专家组评审。11月11日,进行课堂教学观摩课教学比赛(如当日临时有其他重要会议、活动,则顺延一周)。比赛主要以20分钟课堂教学观摩课(含多媒体教学)的形式进行,学院评审专家组通过听课评课、审查申报材料对参评人选进行评估,经专家评议、投票,确定获奖者及获奖名次。
五、奖励办法
院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评选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学院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奖励,优先推荐参加学校教学奖评选,并记入本人年度教学绩效考核。
六、附则
本办法由院教学督导组负责解释。
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