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枣庄学院教育技术与传播系2010年毕业论文答辩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0年05月26日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在培养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其他教学环节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为做好2010年我系毕业生的论文答辩工作,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论文答辩领导小组
顾 问:李进京
组 长:徐  虹、焦爱民
二、论文答辩委员会
主   席:徐 虹、焦爱民
副 主 席:王保中、郭传鑫
成   员:朱 梅、傅金兰、吴全会、高建凤、刘时坤、任海涛、刘贵宝、
赵英芳、刘 钊、安洪涛、姬光锋、任 锐、殷 霖
记   录:刘 青、殷 霖、朱海荣
场地准备:殷 霖
学生组织:郭传鑫、朱梅、刘时坤
三、答辩分组名单
答辩小组:徐虹、傅金兰、高建凤
学生名单:高倩倩、史雯雯、张旭萍、张芹、于涛、袁锦燕、张竹香、曾凡凤、李磊、吕振柱、艾立山、王媛媛、车晓红、李欢、张倩倩、尹俊梅、陈润华、高永海
答辩小组:焦晓玲、朱梅、吴全会、朱海荣
学生名单:张建军、陈国宁、李君懋、刘洁、李爱芬、王海涛、张雪梅、郭香、齐建雪、李婷、翟建鹏、刘福宁、刘奇月、姜事成、姚明站、孙卫丽、陈彦、吴丹
答辩小组:王保中 刘时坤 赵英芳
学生名单(26人):范希叶、姜佳佳、孙超、张宁、胡海、张功飞、黄晴、孟艳、张敏、张加宁、姚运柱、迟飞峰、刘新丽、娄兹建、张明磊、张培钦、史超、倪晓萍、陈宜红、李岩海、杨春光、杨学琳、李振海、刘晓东、毕守政、刘璐璐
答辩小组任海涛 刘钊 任锐
学生名单25人)张洪阔、秦德强、杨祎、荣祥文、付安宁、万蕊、王宝彩、陈小亮、许成涛、代妮娜、薛美丽、王士猛、赵罕婧、杨乐、李光、秦东、于姗姗、唐家喜、王和鸾、刘斌、赵静、葛吉雪、李玉旭、秦芳芳、马若梅
答辩小组:颜承缘 刘贵宝 姬光锋 殷霖
学生名单(26人):于华健、王慧娟、王晓亮、于际波、齐彬、陈尔松、侍兴伟、董鲁曼、王磊、刘晓青、闫涛、于锦涛、陈俊清、曲志国、李运福、王晓真、涂肇彬、季森森、余林超、王光山、张明柱、储昭谱、陈明、孙翔、杨鹏程、田强
四、答辩程序
1.分组答辩(2010年6月7日至2010年6月8日)
1)      答辩小组审阅论文。
2)      答辩开始,答辩小组组长介绍答辩组成员,并简要说明答辩要求。
3)      学生脱稿陈述,内容包括研究背景、选题意义、论文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论文的创新性成果或应用价值等方面,时间限定5分钟。
4)      答辩小组成员根据学生的陈述及论文本身提出3个以上问题。一般就论文的一些主要观点和论述的内容从检验真伪、探测能力、弥补不足等三个方面提问。
5)      学生在下一位同学陈述后回答提问,专业答辩小组成员针对论文提出指导性意见。答辩秘书认真记录。
6)      答辩组成员讨论并给出各自的打分。学生答辩后退场,由专业答辩小组从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论文陈述内容、报告过程、答辩和创新性),决定各学员综合成绩。同时由答辩小组完成该学员的答辩记录和评语。
7)      毕业论文最终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成绩应呈正态分布,并以10%左右的比例向答辩委员会推荐优秀论文;成绩不合格必须修改或重写,直到合格为止,否则不予毕业。
2.优秀论文遴选(2010年6月9日)
    各小组推举的优秀论文须经答辩委员会共同审核确认。
五、毕业论文评分参考标准
1.优秀(90分以上)论文的参照标准:
(1)能正确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与专业有关知识、技能。
(2)能密切联系实际;分析问题正确、全面,具有一定深度;对实际工作或学术研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3)选题适当;观点明确,中心突出;论据充足,数据可靠;层次分明,逻辑清楚;文笔流畅,结构严谨。
(4)资料收集全面,能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加工整理。
(5)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重点突出。
2.不合格论文的参照标准:
(1)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缺乏理解或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掌握基本理论与专业知识、技能差。
(2)选题不当;文章无中心,层次不清;主要论据失真或论据、论点、结论不一致;资料残缺不全或主要数据失真,加工整理较差。
(3)答辩中回答问题时多次远离提问要求或出现原则性错误,且经提示后不能更正。
(4)具有抄袭现象。
3.良好、合格的论文评分标准可参照上述标准确定。
六、对学生要求
1.      6.2日前交毕业论文打印稿3份,以备评阅。
2.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要求参加论文答辩。
3.      尊敬师长、团结协作,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及答辩委员会成的意见。不得当场询问答辩成绩。
4.      答辩后结合答辩教师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定稿修改,随后连同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一同上交班主任,由系秘书存档备查。
 
                                                                 枣庄学院教育技术与传播系
               2010年5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