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各班:
我校2014年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加强毕业生的管理和文明离校工作,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和谐的离校氛围,确保毕业生文明离校,根据省高工委及学校党委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毕业生要于2014年6月 25日下午4:00前离校,届时公寓中心将对毕业生宿舍进行换锁、公共区域卫生清理、家具设施维护。
2.各学院要按照我校2014年毕业生工作时间安排,在毕业生离校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以便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各学院政工干部、毕业班的班主任、辅导员要在毕业生离校期间深入学生宿舍,督促毕业生清理宿舍卫生,督促帮助学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学校要求按时离校。
3.拟离校的学生收拾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关好门窗、切断水电,做好本宿舍的卫生清洁工作。
4.各学院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要告诉毕业生爱护所住公寓的家具设施,毕业生退宿盖章为最后手续(建议各学院待公寓中心在离校手续单上盖章后发放毕业证),为不影响毕业生办理其他离校手续,建议各学院告诉学生提前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离校手续盖章,办理方式如下:
方式一:毕业生可以以班级为单位(男、女生按宿舍分开整理好)由该班男女各一名负责同学联系所住公寓楼分管老师(后附联系电话)签订宿舍内物品担保协议,每间宿舍交纳100元担保金,持担保协议到16—110房间盖章,集体办理离校手续,最后由担保同学同公寓中心老师共同验收所在班级宿舍内物品,验收合格后退还担保金。
方式二:宿舍内如有提前离校的同学可委托同宿舍或班级最后离校同学担保,联系所住公寓楼分管老师签订委托担保协议,每间宿舍交纳100元的保证金(保证金待担保同学办完离校手续,公寓中心验收合格后予以返还),持担保协议到16—110盖章办理离校手续。(退宿程序咨询电话3786758,孔老师)
方式三:毕业生离校日办理离校手续的同学可以以宿舍为单位(男生、女生分开)整理好离校手续单,找所住楼值班室管理员验收所住宿舍物品情况,对合格宿舍由验收人在离校手续单上签字;对于宿舍内公共设施损坏、丢失的房间,验收人不签字且下发赔偿通知单(两联),交清赔偿款后,由收款人签字后加盖公章。验收完的毕业生宿舍立即换锁。
5.各学院要摸清毕业生宿舍所分布的区域并成立学生自我管理组织,发挥学生干部、党员的作用,明确每一位责任人所联系的宿舍,同时各学院发挥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的作用,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对出现的新情况、问题及时掌控、处理。
6.毕业生应及时离校,无特殊理由不得重新返回学生宿舍,更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
7.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严禁学生酗酒、集会、乱抛、乱扔垃圾、乱起哄、蓄意破坏公物、打架斗殴等不良现象行为;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牌等干扰其他同学休息的行为,凡学生在毕业前夕故意损坏公物、乱抛乱扔垃圾、乱起哄,一经发现,将提请有关部门给与处分,并扣发其毕业证书、报到证;学生不得随意焚烧垃圾,以防引发火灾。对在学生宿舍内酗酒闹事、随意焚烧垃圾、打架斗殴者将提请有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毕业资格。
8.特殊情况需推迟离校者,应由所在学院提前与公寓管理中心联系,并由所在学院出具证明(留校原因、住宿日期、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住宿,不得随意留在原宿舍
附:各楼验收负责人联系电话
楼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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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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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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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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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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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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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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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113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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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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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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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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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3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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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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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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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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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946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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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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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宏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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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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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463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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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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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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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C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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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463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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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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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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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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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63276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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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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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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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C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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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6306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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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号楼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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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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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C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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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223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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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号楼3-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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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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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C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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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6329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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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楼、13号楼5-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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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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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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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66375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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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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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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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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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113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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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