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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实习生守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年09月26日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实习是学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巩固和拓宽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有效途径。每一位实习生都必须充分重视,认真完成实习的各项具体任务。为确保实习的正常进行,提高实习质量,要求每位实习生做到:

    一、服从学校学院和实习单位的领导,执行制订的“实习大纲”,做好各项工作,完成实习任务。

    二、每位实习生必须参加学院实习前组织的教育活动,了解实习单位基本情况,认真学习实习大纲和实习纪律,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制订实习计划。

    三、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上下班制度、请假制度等,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病假有证明。

    四、尊重指导人员的意见,心好学,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写好实习日记,在实践的基础上写好调查报告、实习总结及实习建议。

    五、注意工作安全和交通安全,若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工作要求造成自身伤害者,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国家他人财产或人身伤害的,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爱护公物,节约水电,遵守财务制度。实习期间,动用实习单位的器物,应征得该单位同意,并按期归还。若有损坏或丢失,须及时汇报,并照价赔偿。

七、在实习单位,应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注意搞好环境卫生,积极主动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实习结束时,及时归还所借物品,并做好告别工作。

   实习生之间团结互助,虚心学,共同努力完成任务。

以上规定每位实习生都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指导人员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听从教育,态度恶劣者,指导教师有权停止该生的实习,由学校作出相应处理。情节恶劣者,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