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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年05月04日 17:25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515日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731日前取得;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技术等级证书(证书须在2023731日前取得);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济南市接收的退役军人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学年累计(截止时间为2023731日)。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58名,其中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49名,人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9名。

招聘岗位分ABC三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为普通专业技术岗位;B类岗位要求有二学年及以上相应工作经历;C类岗位为定向岗位,面向济南市接收的退役军人;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5158:00—51717:00

查询时间:202351514:00—51812:00

缴费时间:202351514:00—51911:00

报名、缴费系统入口将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xia.gov.cn)进行公布。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所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认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525日上午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35189:00-17:00,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见附件1)。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本人身份证。

各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C类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招聘单位相应学段学科的A岗位上使用。核减、取消和调剂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分类。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财务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财务基础知识(会计基础知识、会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审计等内容)。

2.笔试时间:初定2023528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均通过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取消应聘资格。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及相关技术等级证书;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出具证明有困难的,经个人申请后,待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可在考察环节进行前提供。);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交退伍证、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附件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和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为技能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水平;模拟上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财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处理能力。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核算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应聘同一岗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时间、地点、各阶段测试成绩等具体事宜将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1.考察。考察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要求,严格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超过考察体检范围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因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招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并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0531-8655360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