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学院科研诚信建设,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预防学术不端行为发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鲁教科函〔2022〕69号)文件要求,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于3月22日下午在313室开展了科研诚信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学院党政领导及全体教师参加会议。
傅金兰院长带领全体教师学习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就文件中的重点部分做了解读,列举了在学术论文及项目申报中可能出现的科研负面典型案例,强调科研诚信的重要性,要求教师从事科研活动要弘扬科学家精神,具备科研诚信意识和契约精神,提高科学道德素养,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做负责任的科研工作者,全力营造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和科研环境。
此次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活动进一步夯实了我院教师的学术规范与科研诚信意识,大家表示一定坚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的底线和红线,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促进科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供稿人:朱海荣
编辑人:王 芮
审核人:傅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