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坚实的心理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及其相关知识,能在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区服务领域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和教学、心理研究、心理咨询师、医院临床心理咨询、广播电视心理节目编导、司法部门的心理教育与管理、心理危机干预、企业管理、人事选拔、培训、考核和激励体系设计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和应用型人才。
培养规格:
(一)思想政治素质: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政治觉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一定的政治分析能力、较强的法制意识;具有社会责任感,诚信、富于合作精神;具有健康高尚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文化素质:具有专业相关的人文学科、社会学科、自然学科及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修养。
(三)专业素质:具备系统扎实的心理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适应社会的各种实际需要,具有较高的自然科学素质和人文素养;了解心理学专业的理论前沿和应用前景,掌握心理发展的最新动态,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精神,有较强的自主学习和问题解决的能力;进行心理学研究的初步训练,掌握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具备心理数据统计、测量和实验设计的能力;具有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运用心理学知识面向学校和社会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市场开发和营销、组织管理的基本能力;掌握文献检索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心理学及相关专业信息的能力,具备撰写心理学学术论文、进行学术研究的能力。
(四)身心素质: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生活卫生习惯,具有良好的适应和心理调节能力,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修业年限与毕业标准
修读年限为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满本专业的最低总学分 160 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达到45学分、专业必修课65学分、专业选修课24学分、公共选修课至少10学分(其中应至少选修2门科学素质类课程),实践环节16学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合格,且在德、体等方面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方准予毕业。
三、授予学位
按教学计划要求修完所有课程并获得专业要求学分,且达到枣庄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的其他条件,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四、专业主干课程及简介
1410001 普通心理学 124学时 7学分
内容提要:心理学的对象、任务与方法;神经生理基础;心理的起源与发展;认识过程;情绪与情感;意志;能力;气质;性格等。普通心理学是心理学的基础理论课程,它主要研究心理现象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发展趋势及其理论体系等问题,为进一步学习和研究心理学的其它分支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普通心理学的教学目标是向学生传授心理学的一般知识和基础知识,使学生了解心理学的基本事实、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初步掌握心理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了解心理学发展的一般趋势。
教材或主要参考书:《普通心理学》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者:彭聃龄
1410005 发展心理学 51学时 3学分
内容提要:心理发展的基本理论;婴儿心理发展;幼儿心理发展;童年期心理发展;青少年心理发展;成年期心理发展等。发展心理学是研究个体生命全程中心理发生与发展的特点、趋势与规律的科学。是心理学专业的通识课之一。通过开设发展心理学,一方面使学生掌握个体心理发展的基本理论,熟练掌握个体心理发展的一般规律、个体在各个年龄阶段的一般心理特征及其对教育实践的意义;另一方面使学生了解发展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原则、类型和主要方法,初步培养学生从事发展心理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教材或主要参考书:《发展心理学》 人民教育出版社
作者:林崇德
1410006 实验心理学 85学时 4学分
内容提要:心理实验设计;反应时间;心理物理法;感知觉实验;记忆实验;思维和语言实验;情绪与动作机能实验等。实验心理学是心理学专业的一门研究方法论课程,它主要研究心理实验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学好这门课程对于学生研读教育与心理研究报告以及将来从事心理学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实验心理学的教学目标不仅要向学生传授心理实验的方法、心理实验设计的知识,而且要培养学生实验操作的能力以及善于用实验的方法进行心理科学研究的精神。
教材或主要参考书:《实验心理学》 人民教育出版社
作者:郭秀艳 杨治良
1410007 心理与教育统计学 68学时 4学分
内容提要:主要介绍心理统计的基本原理和统计方法,主要包括描述统计和推断统计。统计在教育和心理研究中起着基础性作用等。心理与教育统计学是心理学专业的通识课程,学生只有学好了统计课,才能用统计知识来进行心理科学研究,才能看懂别人的心理学研究报告。通过本门课的教学使学生掌握心理统计的基本知识与方法,能够运用统计学知识去分析处理数据资料。
教材或主要参考书:《现代心理与教育统计学》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作者:张厚粲、徐建平
1410008 教育心理学 68学时 4学分
内容提要:认知发展与教育、社会性发展与教育、个别差异与教育、学习理论及其教育实践(包括行为观、认知观、情景观等)、不同类型的学习(包括知识、能力和规范)及其教学设计、学习动机与教学管理、教与学的评价等。本课程将主要探讨学校教育情景中学生有效学习和教师有效教学的心理活动规律。通过教学要求学生系统掌握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须的教育心理学基本知识并形成相应的专业技能,并主动运用所学知识去观察、分析、解决教学活动中的实际问题。
教材或主要参考书:《教育心理学》 人民教育出版社
作者:冯忠良
1410009 社会心理学 51学时 3学分
内容提要:社会心理学的对象、任务和方法;社会心理学的发展与现状;社会化;社会知觉;侵犯行为;利他行为;社会态度;人际沟通;人际相互作用及影响,如合作与竞争、模仿与从众;人际关系;群体社会心理,如群体规范、群体内聚力、群体决策、群体领导;大众心理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社会心理的基本原理、学科的基本框架,理解社会事件发生、发展中的心理机理,为社会事件的预测、控制和管理服务;同时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技能。
教材或主要参考书:《社会心理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作者:金盛华
1410010 心理测量学 68学时 4学分
内容提要:心理测量的历史;测验的信度;测验的效度;项目分析;测验的编制;测验的解释;智力测验;人格测验等。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心理测量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心理测验的方法,为运用心理测量学知识阅读相关科研文献,从事心理测验和科学研究打下扎实基础。
教材或主要参考书:《 心理测量与检验》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作者:郑日昌
1410014 管理心理学 51学时 3学分
内容提要:管理心理学的对象、任务与方法;管理心理学的形成与发展;人性假设与管理;个别差异与管理;需要、动机与激励;态度与管理;员工应激与管理;团体心理与团队建设;组织文化与管理;组织发展与变革;领导行为与管理。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掌握管理心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把握管理工作中的各种心理学规律,学会各种有关的技能与技巧,争取能从事一定的管理与管理咨询工作。
教材或主要参考书:《管理心理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作者:朱永新
1410015 外国心理学史 68学时 4学分
内容提要:心理学史的对象、任务与方法;科学心理学建立的基础;心理学的建立与冯特的贡献;构造主义与机能主义;精神分析心理学;行为主义心理学;格式塔学派;人本主义心理学;信息加工认知心理学;日内瓦学派;后现代心理学思想等。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西方心理学的形成与发展历史,提高理论思维和历史思维的水平,为将来从事心理学教学和科学研究奠定良好基础。
教材或主要参考书:《心理学史》 江苏教育出版社
作者:(美)舒尔茨著 叶浩生译
1410004 教育概论 56学时 3学分
内容提要:包括教育概述、教育与社会、教育与人的发展、教育目的与教育制度、教师与学生五部分,目的在于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教育系统的基本结构,认识教育与社会发展以及教育与个体发展之间的规律性联系,把握教育现象的基本特征
教材或主要参考书:《教育概论》 人民教育出版社
作者:叶谰
五、附表
附表1
心理学 专业(本科)2010级各学期时间分配表
|
上 课
|
复 习
考 试
|
教育
实习
|
专业
实习
|
军事
训练
|
毕业
论文
(设计)
|
机
动
|
毕业
教育
|
寒
暑
假
|
总计
|
第
一
学
年
|
第一学期
|
14
|
2
|
|
|
2
|
|
2
|
|
5
|
25
|
第二学期
|
17
|
2
|
|
|
|
|
1
|
|
7
|
27
|
第
二
学
年
|
第三学期
|
17
|
2
|
|
|
|
|
1
|
|
5
|
25
|
第四学期
|
17
|
2
|
|
|
|
|
1
|
|
7
|
27
|
第
三
学
年
|
第五学期
|
17
|
2
|
|
|
|
|
1
|
|
5
|
25
|
第六学期
|
17
|
2
|
|
|
|
|
1
|
|
7
|
27
|
第
四
学
年
|
第七学期
|
11
|
2
|
6
|
|
|
|
1
|
|
5
|
25
|
第八学期
|
16
|
2
|
|
|
|
(6)
|
1
|
1
|
7
|
27
|
总 计
|
126
|
16
|
6
|
|
2
|
(6)
|
9
|
1
|
48
|
208
|
备注:专业实习具体时间由各系自行安排,该学期上课周数作相应调整。
附表2
心理学 专业(本科)2010级课程结构比例
课程类别
|
学时、学分比例
|
学时
|
学时比例%
|
学分
|
学分比例%
|
必修课
|
公共必修课
|
846
|
32.4
|
45
|
28.1
|
专业必修课
|
1162
|
44.5
|
65
|
40.6
|
选修课
|
专业选修课
|
432
|
16.6
|
24
|
15
|
公共选修课
|
170
|
6.5
|
10
|
6.3
|
实践课
|
|
|
16
|
10
|
总计
|
2610
|
100
|
160
|
100
|
说明:学时比例均指相对总学时的比例,实践课不计入总学时但计入总学分。